2017年5月20日,周末,更是一个全民秀恩爱的好日子,在首都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内,由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组织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统一简称规程)宣贯会正在平静地举行,上午由《规程》的主要起草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吴占稳博士讲解了《规程》的内容,下午由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尚洪处长进一步解释了《规程》中的一些问题,并针对大家的提问作了解答,答疑的氛围很热烈。
正是透过这场看似低调举行的宣贯会和下午反应异常热烈的答疑环节,我分明感受到了这次新《规程》的出台对叉车行业带来的全方位的影响确实不小,无论是对叉车整机生产厂、属具生产厂、防爆改装厂等生产型厂家,还是进口品牌代理商、叉车租赁公司、叉车维修服务商,等等,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可能就是防爆叉车改装公司了。
今天我尝试着采用忠实于《规程》原文来作一些个人观点的解读,简单谈一谈防爆叉车这个细分市场行业将会面临的危机和机遇,也可能会出现一些个人理解的偏差,欢迎大家的指正,也希望更多的人来一起参与这个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叉车行业大讨论,下一步我计划对整个《规程》做一次全面的解读,希望能对我们的行业人士提供一些参考价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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